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十期(总第二十七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1月03日 发布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年第十期(总第二十七期)药品 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按照2017年海南省药品抽验计划及日常监督抽样需要,我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2017年11月药品抽查检验结果通告如下: 一、药品抽验总体情况 2017年11月全省完成药品抽验共425批次,其中省计划抽验405批次、监督抽验20批次,检验合格药品425批次、不合格药品0批次。 二、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合法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等购买药品并索取保存相关凭证;购买药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企业、批准文号等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必要时,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网站查询核实药品注册相关信息;购买药品后要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并按医嘱或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监督工作,如购买到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药品,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 2017年11月海南省抽验合格药品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