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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不合格豇豆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1月04日 发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号),涉及我省1批次在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成白路98号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双流区忠雪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2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双流区忠雪蔬菜批发部抽取了1批次豇豆(规格型号:/;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17-08-2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成都市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双流区忠雪蔬菜批发部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经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箱,共计50公斤,货值350元;已销售1箱,共计50公斤;库存(未销售)0箱,共计0公斤;下架封存0箱,共计0公斤。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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