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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2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01月10日 发布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抽检了婴幼儿类化妆品101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10批次,仅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华妮透明美容香皂有限公司生产的宝贝可爱婴儿润肤露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上海华妮透明美容香皂有限公司和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婴儿润肤露不合格信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8年1月9日

2018年第12号通告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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