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2017年化妆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计划,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检验机构对全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验。现将抽验结果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对220批次化妆品进行监督抽验,经检验有2个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见附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8日
2018年 第3号2017年自治区化妆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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