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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2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03月28日 发布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2类产品8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食用农产品5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1批次;抽检糕点30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临高临城春梅蔬菜摊销售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临高西华市场陈不弟摊位销售的罗非鱼,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海口琼山陈良银水产摊销售的芒果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三亚永记海产品店销售的月亮贝,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陵水椰林中心农贸市场王文兴鱼摊销售的生鱼,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定安定城宏源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检验项目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5.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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