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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15批次食品合格的通告 (2017年第44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0月17日 发布

20179,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饮料、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和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7大类产品,共计15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抽检粮食加工品4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饮料3批次、糕点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和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1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171017-粮食加工品

3. 食品抽检合格-20171017-食用农产品

4. 食品抽检合格-201710117-水果制品

5. 食品抽检合格-20171017-饮料

6. 食品抽检合格-20171017-糕点

7. 食品抽检合格-20171017-茶叶及相关制品

8. 食品抽检合格-20171017-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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