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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44期食品安全(总局转移支付)监督抽检情况公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0月23日 发布
  • (黑食药监应急〔2017〕312号)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2类食品1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99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43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蔬菜制品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饮料4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标称哈尔滨达生肉类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革新市场达生红肠专卖店销售的午餐肉,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8*105 CFU/g,标准规定≤50000 CFU/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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