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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37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0月27日 发布

  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等17类食品2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27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46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43批次,不合格3批次;饼干1批次、餐饮食品4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42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3批次、酒类35批次、冷冻饮品2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食糖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重庆赣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淀粉霉菌检出值2.8×102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CFU/g)高1.8倍。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标称重庆辉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猪皮,菌落总数检出值2.0×105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0000CFU/g)高5.7倍。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重庆市大足区再声食品厂生产的面包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13.7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1.7倍。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标称奉节县川凤食品厂生产的奉节县田豆腐百货店销售的夔凤泡椒半脱骨凤爪菌落总数检出值7.6×104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30000CFU/g)高1.5倍。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标称重庆市南岸区红辣椒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辣子鸡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0.092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75g/kg)高23%。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标称重庆市比高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米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0.049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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