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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四十五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1月02日 发布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5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琼中营根鸿泰超市销售的芹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069 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海口龙华区坡巷路城金市场陈浪涛蔬菜摊销售的芹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034 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三亚临春农贸市场王瑜菜摊销售的香芹,毒死蜱检出值为0.5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三亚临春农贸市场袁丽琼菜摊销售的香芹,毒死蜱检出值为1.3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澄迈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检出值为0.16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儋州那大泛华农贸市场李石元鸡鸭摊销售的鸡肉,氯霉素检出值为9.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定安定城塔岭农贸市场朝平鸡肉摊销售的鸡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49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产品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示。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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