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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考核评价公告 2017年 第9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1月20日 发布

为加强承担我省食品抽检监测任务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承检机构的检验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技术专家组成考评组对承担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省食品检验检测院、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北京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5家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价。20171026日至119日,考评组通过观摩实验室、现场提问、查阅记录和报告、盲样考核等方式,对承检机构的资质认定、设备设施、人员状况、抽样与样品管理、检验过程管理、检验报告质量、任务实施、能力验证、信息退修、信息上报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考核。

经考核5家承检机构均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工作要点》(食药监?201713号)和我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有关工作要求,具备承担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的能力。同时,考核过程中也发现了个别机构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在检验原始记录方面,具体内容详见承检机构检查情况汇总表。

各承检机构应以本次考核为契机,持续改进不足,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质量,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119

 

 承检机构存在问题汇总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查时间

问题事实描述

1

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1026

储存在标准物质室的丙酸钙200P溶液标签缺少配制日期、配制人员、保存条件等信息。

报告编号为117FA00247微生物原始记录缺少培养时间、培养温度等相关信息;

报告编号为117FA00007原始记录,检验日期20170313-20170321仪器标准谱图使用记录上缺少检验日期的信息。

2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2

报告编号为D31306823微生物原始记录只有检测日期,缺少检验完成日期的信息;

报告编号为048803823原始记录,过氧化值取样量1.2568g1.6523g与标准GB5009.227-2016第一法取样量2g-3g(精确至0.001g)有偏差,实验室未能提供方法偏离证实记录。

3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113

兽残实验室检验原始记录信息中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描述。

4

青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

118

样品库拥挤,未按要求分类存放样品。

报告编号为 NGSYD201700553原始记录只有检测日期,缺少检验完成日期的信息。

5

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119

色谱实验室检验原始记录信息中缺少样品前处理过程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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