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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26期)公示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1月27日 发布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26)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2类食品6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4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新物尔美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胖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五仁月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7000CFU/g28000CFU/g26000CFU/g28000CFU/g27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二)四平市铁西区快乐小猪便利店销售的标称白城市徐福轩食品厂生产的苏子月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3,标准规定为≤1.0。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127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127.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11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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