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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26期)公示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1月27日 发布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7年吉林省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26)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酒类、特殊膳食食品3类食品13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酒类120批次,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镇赉经济开发区奥体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沈阳金鑫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500000CFU/g8300000CFU/g2000000CFU/g1900000CFU/g21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东丰县万家福连锁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九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仁小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00000CFU/g870000CFU/g390000CFU/g370000CFU/g29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辽宁省、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营单位所在地辽源、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127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171127.docx
附件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171127.docx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1127.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711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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