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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43号)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2月01日 发布

  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0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0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006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江南商都生活馆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95μ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0μg/kg)高95%。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刘学海在忠州街道三岔口农贸市场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5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5mg/kg)高2倍。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巫溪县惠家商贸有限公司新桥头分公司销售的尖青椒氧乐果检出值为0.039m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2mg/kg)高95%。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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