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两大类样品共58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46批次中抽检禽肉14批次、禽畜内脏16批次、淡水产品16批次;酒类12批次中抽检配制酒2批次、黄酒1批次、葡萄酒9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检测项目及产品信息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3.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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