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地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经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你公司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情况,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收回你公司《药品GMP证书》(编号:LN20150045)。
附件: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xls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
咨询热线:
15500882693
在线客服:
8:30-18:30
手机号验证微信验证
收不到验证码? 试试 语音验证码
为了您的账户安全,请绑定手机号码!
当前账号未设置微信验证,请切换到手机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