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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2月06日 发布
 

    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河南百缘康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安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南百缘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补骨脂(批号1604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经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禹州市金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苍术(批号1502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经卢氏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卢氏县中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子(批号160401)、南五味子(批号1705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水分、杂质;经义马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百缘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炒酸枣仁(批号1604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详见附件)。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5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2017年第88号).doc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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