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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1期)

转载自: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7年12月25日 发布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按照2017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州白云雅诗兰化妆品厂等6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香水类化妆品不合格。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抽检产品194批次,主要为香水类化妆品,检验项目主要为甲醇、苯等,检验依据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等,不合格化妆品8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邻苯二甲酸双(2-乙基己基)酯)。
  二、对不合格产品,省局已要求相关市局按规定进行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发布核查处置信息。

  特此通告。

  附件:2017年第1期不合格化妆品信息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2017年第1期不合格化妆品信息(山东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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